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文件有关规定,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人才库中选择人员,并进行了考察,拟聘用黄耀南为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聘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并写明联系姓名及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5811910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